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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務派遣又稱為人力派遣,是指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,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,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單位支付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。
這種方式的最大特點就是:人是派遣單位(我公司)的,勞動關系與用工關系相分離。
人力資源外包則可以理解成人是用工單位的,而人力資源公司只是接受委托對人力資源進行管理。
既然知道了二者之間在本質上的差別,那就好理解各自適用的增值稅政策了,比如,同樣是100萬元的收入(不含增值稅),應交增值稅計算如下:
一、如果公司是一般納稅人
1、取得勞務派遣收入100萬元
勞務派遣的增值稅稅目為“現代服務-商務服務-人力資源服務”,按照規(guī)定,如果用工單位直接把工資、社保、公積金等直接為被派遣人員發(fā)放、繳納,勞務派遣單位可以實行簡易計稅政策。那么征收方式就有2種,簡易計稅和一般計稅,分別實行差額征收和全額征收,稅率分別為5%和6%;
如果實行的是差額征收,那么征收率為5%,假設代發(fā)的項目金額為90萬元,那么應交增值稅=(100-90)*5%=0.5萬元
如果實行一般計稅,增值稅的銷項稅額=100*6%=6萬元
2、取得人力資源外包收入100萬元
人力資源外包的增值稅稅目為“現代服務-商務服務-經紀代理服務”,一般納稅人稅率同樣是6%,因為人力資源公司代用工單位向勞動者發(fā)放工資、繳納社保、公積金等,所以它的銷售額=全部價款+價外費用-代發(fā)的工資、社保、公積金等,假設代繳代發(fā)的金額為90萬元,那么,增值稅的銷項稅額=(100-90)*6%=0.6萬元;
二、如果公司是小規(guī)模納稅人
1、勞務派遣公司取得收入100萬元
勞務派遣公司如果是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實行簡易計稅政策,征收方式有兩種:全額征收和差額征收,稅率分別為3%和5%,至于什么時候適用這兩種征收方式,和一般納稅人一樣,在此不再贅述。
全額征收下,應交增值稅=100*3%=3萬元;
差額征收下,應交增值稅=(100-90)*5%=0.5萬元;
2、人力資源外包公司取得收入100萬元
小規(guī)模人力資源外包公司,增值稅只有一種方式,全額征收,征收率為3%。
應交增值稅=100*3%=3萬元;
其實在實務中,還有一個叫“勞務外包”,勞務派遣、人力資源外包和勞務外包被戲稱為“人力資源三兄弟”,雖然看上去差不多,但是它們在定義、適用的法律政策、稅收政策、稅率、發(fā)票開具等方面都有很多不同,納稅人一不小心就會搞錯。
人力資源服務外包、業(yè)務外包